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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审核:复核:时间:2020-02-25点击数:

各系部、各处室:

为更好的开展我校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2019JW-TZ-049)文件中,要求教育教学成果实践检验年限为4年的修改为2年,2年的维持不变。

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中的推荐单位为系部或处室。

3.因疫情原因,推迟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参评资料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