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考试诚信法纪教育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9〕2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字〔2019〕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考试诚信法纪教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考试诚信法纪教育工作,要牢固树立“考试育人”的理念,要把诚信考试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构建“勤奋学习、公平竞争、敬畏法纪、诚信应考”的考试文化。
二、各系部要多方式、多渠道开展诚信法纪教育,要把诚信法纪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各系部要开展诚信法纪教育进课堂活动,要把诚信法纪教育融入到课堂教学、综合实践等教育活动;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5月19日前,系部集中或者以班级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诚信守法意识。
三、各系部要把诚信考试纳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体系,并记录学生档案,作为学生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在学校组织的每次考试前都要进行考前教育,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的重要时机,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对学生家长普及教育考试有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使家长充分认识诚信考试的重要意义和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形成诚信考试教育合力。
四、各系部要严格请假制度,重要考试期间实行请假上报制度,严防出现替考,团伙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各系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重要考试期间的师生教育与管理。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承担教育考试工作是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切实提高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确保高质量完成考试工作;要把教职工参与考试工作纳入系部教师考核体系,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等的重要内容。
六、各系部请于5月19日前把开展考试诚信法纪教育情况的总结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邵在虎的CRP邮箱。
附件1:《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考试诚信法纪教育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9〕29号)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字〔2019〕6号)
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19〕5号)
附件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