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为更好的开展我校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2019JW-TZ-049)文件中,要求教育教学成果实践检验年限为4年的修改为2年,2年的维持不变。
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中的推荐单位为系部或处室。
3.因疫情原因,推迟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参评资料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2月25日